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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立案 天津翊隆律师所 和平起诉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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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

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: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提交相关的材料:1、起草民事起诉状;2、准备所需要的证据;3、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、、和部分证据。决定是否受理该1、立案:人院在收到离婚后,经审查,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当在7日内立案,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给被告;2、被告提交答辩状:被告在收到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;3、庭审前准备:审判人员审阅材料,进行调查研究,收集证据;4、通知当事人:人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,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;5、保全:根据当事人请求依法进行保全或给付。


要立案追究的,必须是依照的规定构成的行为

要立案追究的,必须是依照的规定构成的行为。根据的规定,行为是指触犯刑律的、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。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行为进行。如果不是的行为,就不能立案。没有事实,或者根据法5条项的规定,起诉立案,有危害社会的行为,但是情节显著轻微,危害不大,和平起诉立案,不认为是的,就不应立案。需要指出的是,由于立案是追究的开始,此时所说的有事实,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行为发生。至于整个的过程、的具体情节、人是谁等,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。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或审理活动来解决。


事实条件,即有事实或嫌疑人

有事实,是指有被客观、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存在,包括的预备、实施、未遂、中止和既遂,但是,这不意味着证实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,天津起诉立案,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、猜测得出的结论。

这里所指“有事实”,主要是指事件已经发生,即有的客体和客观要件;而对主体和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,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。

因此,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,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人,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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